本文目录一览:
- 〖壹〗、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什么制度
- 〖贰〗、我国对地震预报实行什么制度
- 〖叁〗、我国对地震预报发布的规定是什么?
- 〖肆〗、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对吗
- 〖伍〗、在我国地震预报的发布权在哪里
- 〖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三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什么制度
法律分析:是的,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短、临预报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但考虑到我国地震预报的现状,特别是近几年来对一些中强地震作出有减灾实效的发布短、临预报的实例,特别授予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的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长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我国对地震预报意见采取统一发布的制度。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负责发布。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则由相应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程序下发布。
根据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中第四章第〖Fourteen〗、条的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长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我国对地震预报实行什么制度
〖壹〗、法律分析:是的,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短、临预报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但考虑到我国地震预报的现状,特别是近几年来对一些中强地震作出有减灾实效的发布短、临预报的实例,特别授予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的权限。
〖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叁〗、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短、临预报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但考虑到我国地震预报的现状,特别是近几年来对一些中强地震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发布短临预报的实例,特别授予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h之内的临震预报的权限。但这个特别授权只能在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
〖肆〗、我国对地震预报意见采取统一发布的制度。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负责发布。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则由相应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程序下发布。
我国对地震预报发布的规定是什么?
中国地震预报发布权在省级以上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法律分析:是的,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短、临预报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但考虑到我国地震预报的现状,特别是近几年来对一些中强地震作出有减灾实效的发布短、临预报的实例,特别授予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的权限。
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具体规定如下: 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负责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长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则由相应的人民政府发布。
我国对地震预报的发布分为四个等级:长期、中期、短期和临震预报。 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十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进行预测。 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一年至两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区及其强度进行预测。 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三个月内将要发生的地震的时间、地点和震级进行预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指出,地震预报意见的发布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制度。对于全国范围内的长期和中期地震预报,其发布权属于国务院。省级行政区内的地震预报,则由各自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设定的程序适时发布。
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对吗
〖壹〗、法律分析:是的,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地震短、临预报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但考虑到我国地震预报的现状,特别是近几年来对一些中强地震作出有减灾实效的发布短、临预报的实例,特别授予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的权限。
〖贰〗、中国地震预报发布权在省级以上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叁〗、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长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肆〗、我国对地震预报意见采取统一发布的制度。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负责发布。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则由相应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程序下发布。
在我国地震预报的发布权在哪里
〖壹〗、中国地震预报发布权在省级以上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贰〗、中国地震预报的发布权限集中在省级以上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则由相应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叁〗、地震短、临预报只能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但考虑到我国地震预报的现状,特别是近几年来对一些中强地震作出有减灾实效的发布短、临预报的实例,特别授予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的权限。但这个特别授权只能在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三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三条指出,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需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统一发布。在发布地震预报消息时,必须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发布地震预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一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采取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措施。如果确实无法避免,建设单位必须事先征得省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经于2008年12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8年12月27日签署第七号主席令,正式公布此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新建、扩建、改建重大建设工程和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标签: 地震按谁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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